广西:医生“网友”为居家新冠患者暖心答疑******
晚上7点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楼灯火通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王可结束在病房的工作后,回到休息室后第一时间掏出手机,认真地回复患者的线上问诊。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居家感染者的求医问药需求正大幅增长。自12月16日至今,王可在线上提供的问诊服务已超过1300人次。“不是每个人都有医生朋友,但可以有医生‘网友’。”王可说,刚刚过去的一下午就有近百条提问,趁着等待食堂送餐的空档,可以抓紧时间多为几名“网友”答疑。
面对如此大量的问诊需求,如何做到准确、高效的回复?王可及时梳理了患者的提问,发现大部分的问题集中在退烧药的具体使用、鼻塞和咽痛等不适症状如何缓解等方面。他针对这些常见问题整理了一套图文并茂的回复模版,再根据个性化的情况给出特别提醒。比如,在回答一名自述“有成人蚕豆病”的患者问诊发烧该使用什么药物时,他特别叮嘱要避免使用对乙酰氨基酚。
王可说,每次回复问诊都是一次医学科普的好机会,既可以让患者及时掌握“行或不行”、如何处置,也希望他们多知道一些“为什么”。
王可提供的线上问诊服务的截图。(受访者供图)
除了答疑,及时甄别出须尽快就医的患者也是线上问诊答疑的重要环节。就在前天晚上,王可收到一名新冠患者在线问诊,称“去年有急性心肌炎入院……今天尿非常少,眼睛水肿,心率上到100多,怎么办?”他当即回复:“建议尽快去医院,不要有耽搁,今晚就去。”收到建议后,该患者随即前往医院,目前正住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针对近期一些医院发热门诊出现排长队等“看病难”问题,各地正着力优化流程、扩容医疗资源、增加诊室和医务力量。其中,互联网医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勇强介绍,广西已制定阳性患者分级分类治疗策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治疗,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发展线上医疗,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王可所供职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平台近日上线“核酸阳性在线诊疗区”,分为儿童诊疗区、成人诊疗区、孕产妇诊疗区、护理咨询区,由专业医生进行专业指导。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或居家治疗期间,有任何与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在线诊疗区免费向医生咨询。
今年4月,王可曾主动请缨前往上海支援抗疫。作为广西援沪医疗五队医疗组的组长,他肩负起上海一家医院的救治工作,那里收治的许多新冠病毒感染者都有高危风险因素,包括有基础疾病、高龄等,他与医疗队成员都积累了不少经验。
晚饭过后,王可又投入到线上问诊服务中。“王医生,谢谢您这么晚还回复我”“您也要注意休息增强免疫力”……结束问诊前收到病患“网友”的祝福,也让王可倍感温暖。(记者黄凯莹)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